基坑支護支護方法
發(fā)布者:沈陽恒巖建設有限公司2021-12-28
1、排樁或地下連續(xù)墻:適用條件:適用于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、二、三級;
懸臂式結構在軟土場地中不宜大于5m;
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,宜采用降水、排樁加截水帷幕或地下連續(xù)墻。
2、水泥土墻: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、三級;
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土承載力不宜大于150kpa;
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。
3、土釘墻: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、三級的非軟土場地;
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;
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,應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。
4、逆作拱墻: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、三級;
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采用;
拱墻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/8;
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;
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,應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。
5、放坡: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;
施工場地應滿足放坡條件;
可獨立或與上述其他結合使用;
當地下水位高于坡腳時,應采取降水措施。
有時幾種方式混合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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